导读:一公司配合燃气公司在煤气流量计上加装GPRS远程监控系统后,在原有生产状态下,用气、用热量却大幅增加,后经相关部门评定,原来是GPRS远程监控器会导致流量计失准。该公司遂将燃气公司告上法庭,要求燃气公司退还其多收的燃气费并赔偿利息。12月7日,巩义法院审结此案,一审判令燃气公司赔偿原告各项费用799万元。
惊
装上远程监控,燃气用量大幅增加
GPRS远程监控系统可以监控燃气管网运行状况,一旦燃气泄漏,企业能在时间发现并确定具体位置,为燃气管网的安全运行提供保证。2010年11月,郑州市一燃气公司,在通往巩义某铝业公司的煤气流量计上,加装了GPRS远程监控系统。数天后,铝业公司的负责人从生产日志中发现:在生产设备、生产工艺、生产量都不变的情况下,公司的用气、用热量却大福增加。
而后,铝业公司与燃气公司像之前一样,每隔10天结燃气费。2011年2月,GPRS系统因故障被暂时拆除,铝业公司的负责人发现,在生产状态不变的情况下,公司的用气、用热又恢复至加装GPRS系统之前的用量。
讨
监控致计量失准,索赔损失遭拒绝
而后,经过巩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评定,燃气公司加装的GPRS远程监控系统会导致流量计失准。
铝业公司遂要求燃气公司,退还加装GPRS远程监控系统期间多收的744万余元的燃气费,并赔偿利息55万余元。但燃气公司认为:多收燃气费是铝业公司的主观猜想,因此拒绝退还燃气费。多次协商无果后,铝业公司起诉至法院。
在案件审理过程中,原告铝业公司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表明:在原有生产状态下,加装GPRS系统后,铝业公司的用气量平均每吨增加了78.21立方米,且经相关部门评定,这一变化是由GPRS远程监控系统导致煤气流量计失准造成。而燃气公司针对其自身主张没能提供有力证据。
判
法院作判决,
燃气公司退还燃气费799万元
法院审理后认为:燃气公司在铝业公司的流量计上安装GPRS远程监控系统造成流量计失准,致使铝业公司向燃气公司多支付燃气费,但燃气公司未履行相应的供气义务,燃气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。《合同法》规定: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,应当承担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。”
终,法院判决该燃气公司退还铝业公司天然气费743.8余万元,并赔付利息,本息共计799万元。